【國安教育】教育局增設臨時副秘專責落實國安法 為期6個月無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6/14 16:55

最後更新: 2021/06/14 22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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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月升任教育局副秘書長(特別職務)的陳慕顏(前排右),本月初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(前排左)到訪官校。(學校網頁圖片)


《港區國安法》實施近1年,國家安全教育亦陸續滲入學校,教育局4月起更增設為期6個月的「特別職務」副秘書長,首項職責是落實國安法及相關事宜,由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。局方解釋,鑑於啟動及落實國安相關工作的重要性,故按制度開設該職位,由於此屬「有時限」首長級編外職位,可「因應需要」開設,無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。

教育局原有6名副秘書長,分別負責學校發展及行政、課程及質素保證等。據教育局網頁近月更新顯示,新設的「副秘書長(特別職務)」有3項主要職責,首項是「就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,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」,並負責「制訂官校發展的策略」及「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」。

教育局回覆表示,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,《港區國安法》列明港府應當通過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,而港府亦應採取必要措施,加強宣傳、指導、監督和管理,「鑑於啟動及落實有關工作的重要性」, 教育局按既定嚴謹制度,開設「教育局副秘書長(特別職務)」一職,屬為期6個月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,由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職位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,即月薪介乎20.9萬至22.8萬元。

局方續稱,按既定機制,6個月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可「因應需要」,並以嚴謹程序開設,不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,若有「更長遠的需要」,將向立法會尋求支持。

翻查資料,擔任「特別職務」副秘的陳慕顏,於1982年畢業於獻主會聖母院書院,原任首席助理秘書長(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),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2點,即月薪介乎17.93萬至19.6萬元。翻查校網,她近日已最少兩次以副秘身份,跟其直屬上司、教育局常秘李美嫦到訪官校,包括南屯門官立中學及何東中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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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馮琪雅